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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影视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30 00:05:57


      为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1.详见学校《天博》。
      2.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 电话:0411-85992959  时间:2024年10月8日17点前  联系人:郝争争
二、报名时间
      1.凡具备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10月8日17点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三、复试形式和时间
      1.复试形式: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形式进行。
      2.复试时间:10月10日9:30点,以下专业复试:艺术学;戏剧与影视
      3.网络远程方式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复试模拟演练时间:10月9日9:30,请准时参加演练。每名考生连线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考生务必准备好复试使用的设备和环境。对于使用的复试软件、硬件、环境未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连线老师会提出改进要求,考生务必严格落实。
      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系统操作等事宜详见《天博》(点击下载)。
      4.由学院(中心)“审核小组”对报名的推免生申报信息进行初审,推免生所报专业须符合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的报考要求,并将符合条件者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考核。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10分)、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30分)。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为考查本专业相关内容。
      2.复试方式为:线上面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学院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多批次组织复试。
      6.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7.复试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与候考场所分离。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带有拍照、摄像、存储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开始面试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面试考生外,任何人员不准擅自出入面试考场,特别是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开面试现场。
      8.依照相关文件,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9.推免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博》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关于录取
      1.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
同一学院(中心)、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
      3.复试的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推免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报到时(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存在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5)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5.复试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6.拟录取结果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六、体检
      推免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我校根据《天博》和《天博》(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天博》(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其他
      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影视艺术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一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博》和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599 2959  邮箱:haozz@westcentralohio.net   郝老师。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天博
2024年9月28日